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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安强力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作者:李飞 刘和平 陈涛 | 来源:四川食文化网 | 发布于:2022-08-22 15:14:50

本网讯(成公宣 新媒体记者 李飞 刘和平 陈涛)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加大社会面枪爆物品清缴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全市公安机关于8月18日上午9时至20日上午9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枪爆危险物品集中清查收缴单元行动。


在本次集中清查收缴单元行动中,公安机关深入林区、山区、射钉器销售企业、拓展营地及辖区重点场所全面摸清有条件接触和可能持有私藏、私制、贩卖枪支弹药人员,坚决收缴流散于社会的非法枪支。


针对有狩猎习惯的邛崃市火井镇等山区、林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坝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了全面宣讲,敦促当地居民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猎枪、气枪等枪爆物品。

同时,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电话,进一步拓展线索渠道,进一步消除重点地区枪爆安全隐患。据了解,成都公安在“百日行动”中,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严守“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底线。


一是高位推动部署。成都市公安局成立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启动枪爆案件责任倒查问责机制,以周为单位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落实层层研究部署,级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查处打击。市公安局深入研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规律特点,针对网络贩卖枪支、山林地区非法持枪狩猎、网购涉爆物品等问题,建立健全多维度涉枪涉爆预警研判机制,广泛搜集涉枪涉爆线索,开展精准打击。


三是集中清查收缴。市公安局集中优势警力,组织开展多次单元集中行动统一清查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全面张贴《关于敦促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电话,突出农村、山林地区等重点区域宣传,营造打击收缴强大声势,滚动清查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最大限度压减社会存量。8月5日,新都区居民罗某在家中整理过世父亲遗物时发现两支猎枪和《猎枪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公安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枪爆危险品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行动以来,成都公安共排查枪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381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2处。2022年7月21日,市局大保支队牵头属地公安机关对成都市郫县某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生产车间存放大量易制爆化学品双氧水约7吨,立即协调郫都区应急部门对该批非法易制爆化学品进行了转运,并对该公司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8月3日,市局大保支队根据线索牵头属地公安机关对双流某家具配件厂违规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硝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双流分局对该厂处以行政罚款6千元。


警方提示:违法枪爆危险物品包括军警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或非制式枪支及枪支零部件和弹丸、弩(以机械外力助力推箭的发射装置),以及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市公安局特通告如下: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编辑:金锐




更新时间:2022-08-22 15:14:50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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